官宣!江西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時間:2022-10-01 11:26 來源: 作者:小佳 人瀏覽
近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江西省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并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部署。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不超過全省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企業平均增幅略高于機關事業單位平均增幅的原則確定,預計全省將有371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
調整范圍
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調整時間
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辦法和標準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3元。
二、掛鉤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1.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6.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1.1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其中,對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贛府廳發〔2010〕29號)、《關于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和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贛府廳發〔2011〕37號)、《關于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遺留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發〔2011〕38號)等有關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23%增加。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以上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準調整,其中: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2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7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2元;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
是不是還不太明白
來看看下面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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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王某,繳費年限35年,2021年底已滿70周歲,現基本養老金3500元。
按照此次調整辦法,調整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為定額調整,統一增加33元;第二部分為掛鉤調整,其中繳費年限為35年,按照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1.1元的標準,可以增加35年*1.1元/年=38.5元,按照基本養老金水平為3500元/月,按照1.23%的標準進行調整,可以增加3500元/月*1.23%=43.05元,掛鉤調整合計增加金額為38.5+43.05=81.55元;第三部分為傾斜高整,其年齡為70周歲,高齡傾斜增加32元。三項調整合計增加146.55元,調整后的基本養老金為3646.55元。
根據工作安排,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含從2022年1月起調整的養老金部分),將在7月底前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