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養老服務券變現?小心有詐!
時間:2022-12-09 19:48 來源: 作者:小佳 人瀏覽
11月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全國檢察機關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情況,發布第二批檢察機關懲治養老詐騙犯罪典型案例。在其中一起案例中,被告人以投資養老服務券變現業務為名實施詐騙獲刑。
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發布會
案情顯示,被告人張某原系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好幫居家養老服務有限公司前臺社區服務站站長,負責社區服務站的運營和管理,2019年3月因無故曠工被開除。從2019年5月開始,張某在明知政府印發的養老服務券只能兌換物品或購買服務而不能回收、變現的情況下,向鄰居、朋友隱瞞其被開除的事實,謊稱好幫居家養老公司有內部福利項目,可以通過低價從不需要家政服務的老人手中收購好幫養老券,再按照面值價格賣出,從而賺取差價。
張某宣稱自己缺乏資金,極力游說鄰居、朋友借錢給其投資并承諾賺取差價后給予分紅利息。截止到12月,通過上述方法,張某共騙取9名被害人共計163.4萬元。張某將詐騙款項全部用于個人投資、償還個人貸款和日常花銷。
2022年5月30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十萬元。張某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最高檢在該案的典型意義中指出,民政部門等對養老服務券的發放、使用、回收設置了嚴格制度,養老服務券只能用于購買養老服務,不允許變現使用,所謂投資養老服務券變現的業務本身就是違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從事過養老服務行業的工作背景,虛假宣傳養老服務券可以變現,誤導、誘騙身邊親友投資所謂的養老服務券變現業務,以實現詐騙錢財的目的,不僅損害被害人的合法權益,而且還嚴重破壞養老服務券等養老服務產業的社會聲譽,也不利于養老惠老服務政策的順利實施,必須依法從嚴懲治。社會公眾一旦發現假借養老惠老政策之名進行非法套利的,應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養老服務領域可能存在的風險隱患,應當及時提示有關部門加強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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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投資養老服務券變現?小心有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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