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博康艾馨集團內部一角。
2022年6月10日晚,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發布情況通報稱,北京博康艾馨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博康艾馨集團)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警方已對此立案偵查,公司法人陳某某及主要涉案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此前3月16日,《華夏時報》曾以《博康艾馨爆雷調查:公司被封,巨額資金未兌付,員工稱有高管用假名》為題獨家報道,這家提供養老旅游服務的公司,過去幾年來以年化15%左右的高收益率,在北京、天津、湖北、陜西、河北等全國多個省市,吸引不特定老年人投資理財,在2021年年中陷入大面積逾期,隨后被大批老人上門追債。有不少老人的投資額達到了數十萬、數百萬元。
后續還會有進一步行動。6月11日,接近北京警方的一位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包括博康艾馨董事長陳劍鋒在內的多位公司高管被刑事拘留,北京警方已向其他涉案地方發出了協查通知,警方聘請的審計機構正在徹查博康艾馨集團的資金進出情況。
記者了解到,在大量老人向警方報案后,2022年以來北京方面有關部門曾成立工作專班,處置博康艾馨逾期兌付有關事宜,維護老人們的合法權益。工作專班先后16輪約談博康艾馨董事長陳劍鋒等高層人員,要求公司制定資金清退方案,但一直未能得到落實。
今年3月,接近博康艾馨集團核心管理層的一名前員工曾告訴記者,博康艾馨集團在全國范圍內的客戶總數可能有2萬多人,涉及未兌資金規模可能超過10億元。他還稱,公司有業務員和個別高管長期使用假名。
董事長在內多人被刑拘
6月10日晚,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通過官方微信、微博等渠道發布情況通報,2022年5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依法對北京博康艾馨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2022年6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對博康艾馨公司法人陳某某(男,42歲)及主要涉案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通報還稱,公安機關將加大案件偵辦力度,全力追贓挽損,最大限度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請投資人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報案登記,逾期未報案或因提供虛假材料而影響本人合法權益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投資人可按照通報所述的線上或線下方式進行報案登記。
據《華夏時報》記者了解,上述通報中的陳某某,即指的是博康艾馨集團的創始人、實控人、董事長陳劍鋒。
6月11日,接近北京警方的一位人士向記者確認,包括陳劍鋒在內的多位公司高管系被刑事拘留。另一位知悉部分案情的投資人還告訴記者,被刑拘的人中包括陳劍鋒的前妻成某某。陳劍鋒與成某某雖早已離婚,但仍共同居住。
公開資料顯示,博康艾馨集團成立于2009年,公司主營業務覆蓋養老養生、休閑旅游、醫療保健等多領域,在北京、天津、河北等省市設有數十家分支機構及關聯企業。博康艾馨集團董事長陳劍鋒,1980年出生,湖北咸寧人。天眼查數據顯示,陳劍鋒實際控制多達29家企業,部分已經注銷,其中主要包括博康艾馨在全國各地的分公司、旅行社、商貿公司等。
博康艾馨集團董事長陳劍鋒。圖片來源于博康艾馨微信公眾號。
有了解博康艾馨發展歷程的人士告訴記者,博康艾馨早年主要賣保健品,大概在2015年開始一邊做旅游,一邊賣投資理財產品。在北京地區,博康艾馨運營體系主要分為十二大中心,中心設一名總監、多位經理、業務員眾多,總監們向陳劍鋒匯報。
2021年9月、11月以及2022年3月,《華夏時報》記者曾三度前往位于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科創十四街9號的博康艾馨總部走訪調查,并證實這家主要提供養老旅游服務的公司,近幾年以年化15%左右的高收益率,在北京、天津、湖北、陜西、河北、江蘇等全國多個省市,吸引不特定老年人投資理財。
2021年11月,在博康艾馨集團二樓售后部要求兌付的老人。
簡而言之,其模式大致為:通過低價游吸引大量老人,游玩過程中開會、上課,以高收益誘導老年人投資理財。多位老人告訴記者,他們最初是在公交站、公園等公開場所與博康艾馨業務員認識,也有的是通過親友介紹。不少老人投資了數十萬、數百萬元,年化收益普遍在15%左右。2021年年中,由于疫情等原因,公司資金鏈斷裂,大批老人追債未果陸續向警方報案。
上述接近北京警方的人士向記者表示,該案波及甚廣,涉及金額較大,也存在一些困難。北京警方已向涉案的各地方發出了協查通知,并聘請審計機構徹查博康艾馨集團的資金進出情況。
承諾兩年最低收益率40%
我支持有關部門依法處置這起案件。6月11日,在看到警方通報后,一位在博康艾馨投資了上百萬元的7旬老人告訴記者,經過漫長的等待,但仍然沒能把錢拿回來,她已經對博康艾馨不再抱有希望。
值得注意的是,據《華夏時報》記者調查,自出現兌付問題后,博康艾馨曾回收老人手中的合同,疑似企圖銷毀證據。有員工當時還解釋稱,此舉目的是為了便于對賬,交了合同的才能排隊領款。一些老人整個投資過程都是以現金支付,手中又沒了合同等憑證,這可能會成為該案辦理的一個難點。
記者獲得的合同、協議書等一系列材料顯示,博康艾馨在向老人銷售理財產品時,巧設了五花八門、各種名目的合同。有的是產品訂購合同,老人的錢被用來兌換消費積分,但老人一直只以為是定期理財;也有的是項目投資合同,約定資金投向具體項目,并承諾保本保息。其年化收益率普遍在15%左右。
例如,一份通山縣慈口鄉礦泉水項目開發合作協議書顯示,博康艾馨旗下的北京貿通天下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與老人簽署協議約定,雙方合作開發礦泉水項目,項目預計總投入2.8億元,該老人投資1萬元。博康艾馨集團董事長為該合作協議出具了個人承諾函,承諾約定兩年收益率不低于40%,不足部分由陳劍鋒補足。
投資合同。受訪者提供
博康艾馨集團此前發布的新聞稿顯示,該公司曾多次舉辦聲勢浩大的會議活動,大批老人熱情參與,規模堪比互聯網頭部大廠的年會。多位博康艾馨的員工和老人均有表示,在該公司投資理財的老人數量遠不止萬人。
博康艾馨某次年會活動。圖片來源于博康艾馨微信公眾號。
今年3月,一位接近博康艾馨核心管理層的前員工曾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博康艾馨集團在全國范圍內的老人客戶總數可能超過2萬人,涉及未兌付資金規模可能超過10億元。
罪名或隨調查情況變化
在2021年年中出現大面積逾期后,面對大批前來討要欠款的老人,包括陳劍鋒在內,博康艾馨集團上下給出的說法一致為:由于公司的房地產項目、市政工程項目等各類項目回款出現問題,導致公司短期資金緊張。根據博康艾馨官網此前公開的信息,博康艾馨集團參與了湖北陽新縣舊城區居民區改造工程、貴州安順市關嶺縣水利工程、燕廈鄉三級客運站、通山縣慈口鄉烏巖礦泉水項目等一系列項目。
但從老人手中吸納的資金到底有多少資金投入了真實的項目,存在疑問。《華夏時報》記者從投資者手中獲得的一份博康艾馨2022年2月13日會議紀要顯示,拉新客戶獲得現金,給與的提成比例高達10%-15%。前述接近博康艾馨核心管理層的前員工還稱,公司有業務員和個別高管慣用假名,包括在文件上簽字時也是如此。
2021年11月,記者在博康艾馨公司內部走訪調查時還曾證實,當時已經大面積逾期的博康艾馨,正在實施借新還舊。據該公司財務部門人士當時稱,公司各個業務中心只要能找到客戶辦單子,刷現金回來,就能獲得部分額度用以兌付。
據記者調查了解,最晚在2021年8月,北京地區就陸續有老人向警方報案。2022年3月底,北京方面多個有關部門成立了工作專班,處置該案有關問題,維護老人們的合法權益。工作專班曾先后16輪約談博康艾馨公司陳劍鋒等高層人員,要求其制定明確清晰可操作的資金清退方案,但企業遲遲未能按照要求落實。
資深金融刑事案件律師、北京合弘威宇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魏景峰告訴《華夏時報》,依據刑法規定,按涉案金額大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為三檔刑期,分別對應的是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該罪名最高刑期可以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不過,最高刑期提高到十五年是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確定,之前該罪的最高刑期是有期徒刑十年。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起實施,本案適用十年的最高刑期還是十五年的最高刑期,需要看涉案行為的持續是否跨越刑法修正案的實施。
魏景峰同時表示,盡管目前警方是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罪名進行立案偵查,但從司法實踐看,該案后續仍有可能發生罪名變化的情況。隨著偵查的深入開展,如果發現存在非法吸收的資金并非主要用于實際經營、大肆揮霍資金、明知沒有償還能力仍然借新還舊等行為的,那么就可能涉嫌集資詐騙罪。而集資詐騙罪的最高刑期為無期徒刑。且不排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都構成的可能,即部分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部分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數罪并罰。
魏景峰還指出,退賠退贓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后屬于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但是有一個時間節點問題,就是需要在提起公訴之前退賠。之前退賠情況只是屬于從輕情節,現在屬于可以減輕處罰情節,所以積極退贓、及時退贓對量刑有較大影響。
本文標題:養老旅游機構博康艾馨爆雷,董事長被刑拘!承諾最低收益40%,涉及資金或超1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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