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集中宣判七起養老詐騙案件
時間:2022-10-01 11:17 來源: 作者:小杰 人瀏覽
近日,為嚴厲打擊養老詐騙犯罪,提高老年人識騙防騙能力,保護老年群體人身和財產不受侵害,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上饒市信州區、宜春市袁州區、鷹潭市月湖區、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先后集中宣判了7起養老詐騙案件,涉案金額11.18億余元,涉及被害人7476名,51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到十一個月不等的刑罰。
自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江西法院堅持依法辦案,嚴懲養老詐騙犯罪,已審結各類養老詐騙案件15件。本次集中宣判的案件,聚焦以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詐騙犯罪。在審判過程中,切實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以實現三個效果有機統一為導向,對犯罪行為惡劣,造成老年人經濟損失巨大的依法予以重判,其中7名被告人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對作用小、認罪悔罪,積極退贓、退賠的,依法從寬處罰,對21名被告人判處緩刑。
隨著社會不斷發展、技術不斷進步,各類詐騙套路也層出不窮,老年人因防范意識薄弱,常常成為詐騙犯罪的重要目標。為此,我們提示廣大老年朋友做到以下四點,全力守好錢袋子,安享幸福晚年。
切勿貪圖便宜,警惕養老陷阱。被告人張某某、吳某以開辦的養老服務公司為名,對外謊稱公司經營度假村養老項目,以許諾投資返利、辦會員免費泡溫泉、免費旅游、定期召開宣傳推介會、發放禮品等方式,向老年人籌資資金820萬元,造成128名老年人經濟損失684.37萬元。法院認定二人均構成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吳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保持頭腦清醒,不輕信他人謊言。被告人胡某與多家養老服務公司達成協議,由胡某伙同他人以養老養生服務、投資理財為名組建融資團隊,以老年人為對象,采取口口相傳、發放傳單、組織參觀活動等形式進行宣傳,并承諾支付高額利息,在湖北武漢、咸寧和江西宜春、吉安、萍鄉等地共向千余人非吸1億余元。案發后胡某家屬主動退繳了大部分贓款。法院認定被告人胡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投資有風險,沒有穩賺不賠的項目。被告人黃某成立某保理公司,在未取得金融許可證的情況下,以某保理公司的項目有高額返利、穩賺不賠為誘餌,采用廣告宣傳、業務員招攬顧客、熟人介紹等形式向老年人宣講投資養老理財產品,向578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5900余萬元,造成損失共計5600余萬元,其中老年集資人占比34%。法院認定被告人黃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
增強防范意識,自覺抵制高利誘惑。被告人彭某作為公司銷售人員,伙同他人以贈送禮品、參觀養老公寓等方式,以多個養老基地為名,公開向老年人宣傳投資入住養老公寓,每年有7%9%的利息回報,誘使老年人投資并成為會員。彭某參與吸收公眾存款888.2萬元,個人違法所得11.6635萬元。案發后,彭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在審理期間退繳全部違法所得。法院認定彭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此次集中宣判,充分彰顯了江西法院依法懲處養老詐騙犯罪的堅強決心,將進一步發揮震懾效應,形成對養老詐騙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營造不敢騙、不能騙、騙不了濃厚氛圍。下一步,江西法院將繼續部署開庭審理和宣判一批養老詐騙案件,并發布相關典型案例,在嚴格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的基礎上,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保持高壓不松勁,持續震懾不停步,確保專項行動打出成效、打出聲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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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江西法院集中宣判七起養老詐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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