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老齡產業中心主任、北京市老年學和老年健康學學會會長、老齡居首席專家結合多年來調研發現和理論思考就家庭照護床位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設等,詳細分析了家庭照護床位發展背景、存在問題以及對家庭照護床位未來發展的思考:
養老的“第一張床”是指在養老院等專業養老機構提供的照護床位;“第二張床”是指社區日間照料中心提供的短期托養床位,也叫日托;“第三張床”是指居家照護機構提供的“家庭照護床位”。
指出,在家庭照護床位出現的初期,就出現了一些現象和問題:
一是供需錯位問題。在服務內容上,政府支持的不完全是老年人想要的,老年人想要的一些服務政府又沒有支持。財政資金的使用首先要考慮到監管的操作性,而由于老年人家庭情況、生理條件的個性化差異,又衍生出專業化服務能力不足的問題。在普遍性的社會化專業服務能力達不到的情況下,照護的成本就會比較高。比如,老年人提出來一些康復服務,在本地區沒有提供商,從其他的區域調配服務的成本就相當高。政府更多地是從方便監管、專業服務的提供能力、財政支撐的可持續性以及成本控制的角度去考慮問題,而老年人有個性化的需求。
二是服務質量問題。一方面,老年人對機構提供上門服務的質量不滿意,甚至出現一些糾紛。在國家、某一個地區或者行業沒有出臺規范的標準時就容易發生這樣問題,而標準的產生要經歷一個試驗的過程,要在實踐中經過不斷地探索和總結。因此,在政府決策時要特別強調廣開言路,尊重老人的想法和意愿是很重要的。另一方面,家庭成員有一定的照護能力的老年人更愿意要錢和補貼,但是最終發展家庭照護床位需要培育專業公司、專業機構,培育專業化的服務。
三是服務監管問題。居家照護服務比較容易受到家庭和子女的左右,在代際關系很融合的家庭中,老年人真正能夠享受到這個服務,相反,老年人可能得不到服務。在一些地區,服務公司和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員商量將補貼的資金變成了其他項目,甚至出現服務公司和家庭成員聯合套取補貼資金的現象。此外,還有很重要的一個情況就是,越有需要建立家庭照護床位的老年人往往越沒有能力去維護自己的權益,如高齡、獨居、沒有子女、失能的老年人。養老服務具有特殊性,傳統的方式是機構養老,與機構相比,家庭是一個私密的空間,不太容易監管。發展家庭照護床位能夠節約社會資源、提供專業化服務,又讓老年人不離開多年生活的環境,這是一件好事,但是如何把好事辦好需要更多深入的研究。
如何更好發揮“家庭照護床位”的作用?建議:
首先,要發揮家庭的基礎性作用。由于獨生子女政策,子女可能有資金也孝敬老年人,但是有心無力,政府要通過政策支撐,幫助家庭實現“有心有力”;對于一些“有力但無心”的家庭,要發揮《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作用,通過社區在法律的層面進行約束。
第二,要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2016年我國開始試點運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長護險”是繼醫療、生育、失業、工傷和養老5大險種后,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保險,俗稱“第六險”。不管是從財政資金的可持續性,還是從社會公平正義的角度,以及從規范監管和培育專業化服務的角度,將“第三張床”和“第六險”相結合都是勢在必行的選擇。
第三,要大力發展長期照護商業保險。對于一些經濟條件較好的老年人和家庭,可以在強制性長護險的基礎上,發展補充性的長期照護商業保險,也即家庭可以支付一部分費用,以提高服務標準和豐富服務內容,滿足老年人的個性化需求。
第四,家庭照護床位要與志愿服務(時間銀行)機制相結合。養老服務、健康服務帶有一定福利性質,有很多服務更適合發揮志愿服務和時間銀行機制的作用,實現互助。總之,要通過統籌各方面資源,調動各參與主體的積極性,形成一個立體化的、多元的養老服務體系,既解決基本服務的需求,也解決個性化服務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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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家庭養老床位研究,家庭照護床位成新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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