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臺措施保障養老服務業
時間:2022-10-01 14:29 來源: 作者:小佳 人瀏覽
晨報訊(南京晨報/愛南京記者許崇靜)
近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社會保障處獲悉,為支持養老服務業應對疫情影響,省財政廳、民政廳等10部門聯合印發《關于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養老服務平穩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就助力養老服務業應對疫情渡難關提出8方面措施:
一、對因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養老服務企業或機構,可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二、疫情期間,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養老機構,可以減免或減半征收13個月的房租。
三、對因疫情影響而導致入住率降低和暫停運營的養老機構,疫情期間適當提高運營補貼標準。
四、養老機構在疫情期間享受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減免緩繳政策。
五、對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疫情影響的養老服務企業,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六、在確保老年人身體健康的前提下,接受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入院和返院,逐步恢復養老機構正常運營和服務。
七、加強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應,保證所需糧油、肉蛋奶和新鮮蔬菜不斷供。做好養老機構所需口罩、酒精、消毒液等消殺防護用品的供應,滿足疫情防控物資需求。
八、引導養老服務企業通過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運用遠程智能系統代替居家探訪,及時掌握老年人身體狀況,降低聚集性疫情發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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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江蘇出臺措施保障養老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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