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服務居家社區機構融合發展中的問題分析
(一)養老服務供給呈現啞鈴形特征
養老服務的現狀是,追求經濟效益的市場化機構提供的高端服務和政府兜底的敬老院提供的低端服務多,普通老年人消費得起、質量有保證的中檔服務不足,政府服務普惠性欠缺,高端養老服務企業沒有為中下層分憂的社會責任擔當,政府對此的引導和規制欠缺。解決養老夾心層需要補足社區養老服務的短板。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全國共有養老機構 38670個、機構養老床位 491. 8萬張,機構空床、社區缺床現象普遍,服務供給呈現結構性失衡。
(二)政策誤導養老服務投資偏重機構
從政府養老服務資金投向看,主要是以直接投資建設和建設補貼、運營補貼的名義,用在了養老機構和養老床位上,而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方面,卻少有政府資金投入。從社會資金投入來看,跟隨政府補貼政策走,也是以投資養老機構為主,特別是投資于養老公寓、養老地產建設,更有甚者,形成了入門費400萬、月消費近2萬元的高端養老園區在多地出現,有過剩之虞。政策偏狹主要源于政府考核指標的設計懶政,只考核看得見的、好看好算的。政府的各種補貼和優惠政策偏頗也是重要原因,補貼項目多,補貼行為和養老服務需求方少。
(三)城市社區養老設施數量少服務少
自2013年開始,政府在城鎮社區陸續修建了一些設施,但是,其效果基本未能達到設計初衷,多半是有名無實,大多數是空閑或改作他用。社區自營的基本都倒閉,機構運營的也多勉強維持。機構運營的持續性主要跟服務規模有關,30張以上床位才能盈利,而一般社區只有10張左右床位。2022年3月的調研顯示,作為省會城市的鄭州,多數社區沒有養老服務,去居委會、辦事處咨詢也得不到相關信息,工作人員的回答是:我們沒有錢,上級沒有要求。
(四)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發展不夠
居家養老與傳統家庭養老的最大區別,就是得到政府和社會提供的養老支持。目前社區養老的依托作用遠遠沒有充分發揮,很多養老家庭感覺無力和無奈。擁有養老服務平臺的社區占比僅為 10.4%,老年人的需求和養老服務資源難以實現無縫對接,只有不足10%的老年人使用過居家養老服務。
(五)老年群體消費能力不足依賴外援
老年人生活基本保障水平較低,2021年的統計數據顯示,城市老人的平均月收入為 2377 元,農村僅為 832 元,與養老服務的市場價格甚至8折的老年優惠價格相比,老年人自身購買養老服務的能力明顯不足。2021年鄭州市的社區助餐服務,午餐15元,老年人優惠價12元,在養老服務普惠項目補貼資金停止發放服務券之后,餐飲公司承諾,就餐老年人仍然可以享受原優惠價,但是大多數老人卻不再去就餐了。新建養老機構有高大上的傾向,脫離了普通老人的經濟承受能力。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是,長期照護保險覆蓋面小,仍然限于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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