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于發展個人養老金和企業年金
中國發展個人養老金的意義和挑戰
2022年,在中國進入中度人口老齡化社會之際,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意義重大。
建立健全國家三支柱養老金體系(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養老金),將個人繳費、企業供款、政府補貼三個來源的養老金記入社會統籌基金(現收現付、社會互濟、非市場化)和個人賬戶(長期積累、市場化)兩個賬戶,從而提高國民養老金總和替代率,是積極人口老齡化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提高養老金替代率的渠道在于發展個人養老金和企業年金。1997年,在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前夕,中國建立健全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2014年實現了機關事業單位并軌。截至2021年,以2020年全國規模以上企業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654元為基數,人社部公布的企業職工月人均養老金約為2900元,養老金替代率為43.6%。2019年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公布的數據顯示,基本養老金的平均替代率為39.6%,加上個人養老金的總和替代率為55.2%,這將是一個常態。
然而,中國發展個人養老金面臨著挑戰。《意見》提出: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是與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相銜接的個人養老金。
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企業年金參保職工人數為2837.1萬人,覆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職工的5.6%,企業年金發展不足。究其主要原因如下:一是企業進入低成本、高質量的競爭期;二是基本養老保險的雇主費率高(16%);三是大型民營企業積極性不高,選擇用股權激勵和高工資吸引職工;四是大量小微企業低成本、短期化,無暇顧及社會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五是目前中國企業年金政策參照西方國家上世紀70年代~90年代的經驗進行設計,比較強調雇主繳費和管理的雙重責任,由此導致建立年金計劃有一系列程序,增加了人工、時間和費用的成本,且難以轉移攜帶。
因此,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的可能是兩類人,一是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和居民;二是擁有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職業年金的職工,后者主要是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職工。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職業年金均以用人單位供款為主且在稅前列支,個人負擔較小。因此后者可能繼而成為開設個人養老金賬戶的主體,繼續享有稅優待遇(稅前列支12000元/年),由此導致個人養老金覆蓋率不高,且加大了養老金政策的不公平性。
綜上所述,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制度創新,以柔克剛地發展個人養老金:
(1)實現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過程中,由人社部門建立健全覆蓋三支柱養老金的信息平臺,支持小微企業以更加靈活、便捷的方式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如降低費率、靈活繳期、允許間斷和續交、多雇主同期繳費等,掃除靈活就業人員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的制度障礙。
(2)打通住房公積金(企業和個人合計24%)和企業/職工年金計劃,在住房公積金計劃成員完成購房計劃后,住房公積金計劃降費率(合計12%)并且并入企業年金,由此實現職工早買房、多存養老金,降低企業成本、增加年金覆蓋率、提高福利資源使用效率等一舉五得的公共選擇。
(3)將企業年金雇主的管理責任轉化為信息化、智能化操作(如網簽),減少企業的人工成本和時間成本,方便隨勞動關系變化時轉移攜帶。同時,要大力宣傳中國企業年金安全性高、長期收益較好(以往年化收益率在7%以上)的優越性,動員大型民營企業為職工舉辦年金計劃。
(4)為滿足大量小微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的需要,可以借鑒國外經驗,實現企業年金和個人養老金的對接。在企業年金現有的單一計劃、集合計劃的基礎上,建立雇主供款計劃,允許小微企業雇主采取靈活、便捷的方式為雇員提供雇主養老金,不參與具體的年金計劃管理,在行業協會內將此作為好雇主的評價條件之一。這筆資金可以參照集合計劃實施管理,也可以考慮直接記入雇員開立的個人養老金賬戶。在個人養老金賬戶中單列雇主年金供款賬戶,遵守企業年金相關法規和享有相關稅收待遇。
(作者系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本文標題:中國發展個人養老金的意義和挑戰
本文出處:http://www.xinyite.cn/news/news-dongtai/16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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