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頒發《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標志著我國已有了全國統一的個人養老金制度,也標志著我國個人養老金正式進入新發展階段。《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相對于《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來說,有如下重要突破:
第一,將個人養老金制度由財稅〔2018〕22號文規定的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3個試點地區推向了全國,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
第二,擴大了參與的金融機構和產品范圍。財稅〔2018〕22號文只是針對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而《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擴展到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運作安全、成熟穩定、標的規范、側重長期保值的滿足不同投資者偏好的金融產品,豐富了個人養老金投資者的投資選擇范圍。
第三,將個人養老金納入到多支柱養老金體系下統籌考慮,并明確規定與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相銜接,三者形成有機整體,為廣大老百姓提供更豐富的養老保障。
第四,稅收優惠有變化。財稅〔2018〕22號文規定,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個人繳費稅前扣除標準為當月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辦法確定。《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規定,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繳費上限。
《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規定個人養老金制度模式是: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參加人應當指定或者開立一個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用于個人養老金繳費、歸集收益、支付和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可以由參加人在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指定或者開立,也可以通過其他符合規定的金融產品銷售機構指定。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實行封閉運行,其權益歸參加人所有,除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支取。跟國際上通行的個人養老金制度接軌。
從海外經驗看,隨著第三支柱養老金的發展,市場上涌現出越來越多的養老理財產品。這一方面豐富了個人養老金投資的選擇范圍,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個人配置養老金的難度。
針對上述情況,美國富達基金于1996年10月推出第一只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富達自由基金。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的誕生解決了投資者選不對、不好選、選擇困難、配置積極性低等痛點。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在隨后時間的運作,也得到了廣大投資者以及監管部門的認可。2006年,美國勞工部出臺《養老金保護法案》,將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納入養老金合格默認投資選擇(QDIA),雇主提供合格的默認投資選擇(QDIA)的,可對其投資損失免于承擔受托責任。
QDIA的推出,使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迎來了爆發,如果個人不做選擇,與其年齡對應的目標日期基金就成為了默認選擇,對于雇主來說,這種策略大大減輕了溝通上的壓力,也使其免于承擔受托責任,因而被廣泛采納。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已成為美國最受歡迎的個人養老金投資品種。
考慮到目前我國民眾金融理財知識相對欠缺,建議包括基金公司在內的個人養老金投資管理機構,可積極開發諸如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
本文標題:我國個人養老金進入新發展階段
本文出處:http://www.xinyite.cn/news/news-dongtai/16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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