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羊城派
文/王石川
備受關注的個人養老金相關制度有望于近期落地。據報道,個人養老金或結合實際分步實施,即選擇部分城市先試行1年,再逐步推開。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繳費上限。
個人養老金早就進入公共視野,但只見樓梯響、不見人下來。近年來,從輿論造勢到政策吹風,從頂層設計到制度成型,個人養老金制度進入快車道,離我們越來越近。
圖/視覺中國
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提出,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即個人養老金。眾所周知,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個人養老金構成了養老保險體系的三大支柱。目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已達10.3億,但對于多數人來說,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基本,很難讓晚年生活體面。至于企業年金,那些沒有工作單位的人無法參與。個人養老金制度應運而生,可滿足多個群體的需求,來得恰是時候。
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顯然,參加人最關心繳的錢能否安全、保值升值,以及到晚年后能否回到自己手里?由此必然關心到哪里購買金融產品,這些金融產品是否靠譜?據了解,目前,已有多家機構獲準發行與此相關的養老產品,且試點機構不斷擴大。監管層的態度很明確,穩步推進第三支柱養老保險。
有個細節是,無論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還是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談及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均用了規范發展。從中可得出結論,第三支柱養老保險要發展,但必須在規范的前提下發展。無規范則無發展,監督越有力,參與人越安心,個人養老金都是公民的血汗錢,不容有任何閃失。
當然,不容閃失不等于沒有風險。日前,國辦發布的《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指出,參加人可以用繳納的個人養老金在符合規定的金融機構或者其依法合規委托的銷售渠道購買金融產品,并承擔相應的風險。對此,相關金融機構要優化產品和服務,做好產品風險提示,對產品的風險性進行監管,加強對投資者的教育。對此,人們在購買此類產品時要心中有數,做好心理評估。
截至2020年末,我國養老三支柱規模分別為8.3萬億元、3.54萬億元和4億元,第三支柱占比可忽略不計。而同期美國養老三支柱規模分別為2.9萬億美元、20.1萬億美元和12.2萬億美元,第三支柱占比高達35%。可以預料,隨著個人養老金相關制度落地,第三支柱將迎來跨越式發展。無論如何發展,相關金融監管部門都要根據各自職責,依法依規對參與個人養老金運行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同時,社會層面也要發揮監督功能,盯緊個人養老金。
當前,我國的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能力同人民群眾的需求還存在一定差距。隨著我國老齡化程度加深,這個問題或將加劇。從這個角度看,發展第三支柱養老金勢在必行,也扮演著多重角色。有句話說得好:經濟發展和社會保障是水漲船高的關系,水淺行小舟,水深走大船,違背規律就會擱淺或翻船。推進個人養老保險制度是個好消息,好事辦好,制度發力,要讓每個參加人受益,而晚年生活尊嚴歸根結底需要經濟高質量發展,需要我們每個人努力工作,需要社會保障制度更加完善。
本文標題:個人養老金來了!要在規范中發展丨時評
本文出處:http://www.xinyite.cn/news/news-dongtai/17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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