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居家養老服務設施運營、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和醫養結合建設等方面,許多現行政策保持不變。對居家養老服務進行提質,對養老機構建設、認知障礙照護床位建設、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和康養聯合建設等計劃進行明顯提升。同時,進一步提高養老護理員待遇,吸引持證養老護理員愿意留在養老服務機構工作,解決養老服務機構專業工作人員少、護理水平低的問題。2022年2月24日起施行的《樂清市推進養老服務體系高質量發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區縣域標桿建設的實施意見》干貨滿滿。
這些補助都還在
對新增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1000萬元以上、150張床位以上的民辦及公辦(建)民營養老機構,且運營滿一年,給予1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以自有房產(產權在機構名下)、租賃房產(原房產未作為養老機構使用且租賃期限不少于5年)開辦的民辦養老機構分別給予每張床位1.6萬元(其中省級補助0.6萬元(分三年補助),本級1萬元(一次性補助))、0.8萬元(其中省級補助0.3萬元(分三年補助),本級0.5萬元(一次性補助))的建設補助,經認定屬于護理型養老床位的補助標準分別增加2000元和1000元,公辦(建)民營養老機構由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新增床位享受同等待遇。
鄉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按建設投入給予每家不超過60萬元的補助,經市民政局同意增建分中心的享受同樣補助,現有鄉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今后如進行改造提升的按建設投入給予不超過60%的補助。
對未享受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建設補助的村(社區),新建投用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按照建設面積150平方米以上、300平方米以上、500平方米以上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的建設補助。
實施居家老人居無憂工程,全面推進老年人家庭環境適老化改造。政府對保障對象開展適老化改造繼續給予補助,市級財政對實施適老化改造的本市戶籍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按實際投入給予每戶不低于6000元的改造補助,每年按20%左右的比例確定特殊困難家庭實際投入給予不高于10000元的補助。
在居家養老服務設施運營方面,鄉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運營補助仍按照《關于印發樂清市鄉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經費補助辦法的通知》進行補助。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按照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評定標準分別給予每家每年1萬、2萬元、3萬元、5萬元、8萬元的運行補助,管理評上四星級和五星級的分別給予3萬元和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四星級和五星級由社會組織(機構)入駐管理運營的給予每家每年8萬元和12萬元的運行補助,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分中心和達不到星級的照料中心當年只給予0.5萬元的水電補助。
在養老機構等級評定上仍對管理評級為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的民辦及公辦(建)民營養老機構,分別給予9萬元、15萬元、24萬元一次性補助。對參保養老服務機構綜合責任險的養老機構、鄉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根據其綜合保險保費金額由省級財政和市財政分別補助保費的三分之一。
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簽訂合作協議,選派醫護人員對養老機構進行巡診活動,年巡診次數在48次以上的,按服務的養老機構規模分別給予醫療機構每年1.5萬元(50人以下)、3萬元(50~100人)、4.5萬元(100人以上)巡診補助。
實施困難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補助制度,對于樂清市低保及低邊戶中的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的。經評估屬三級護理的低邊戶老人每人每月給予600元補助,低保戶老人每人每月給予800元補助;屬二級護理的低邊戶老人每人每月給予800元補助,低保戶老人每人每月給予1000元補助;屬一級護理的低邊戶老人每人每月給予1000元補助,低保戶老人每人每月給予1200元補助。入住醫療機構增設養老床位并經民政部門備案的養老機構和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的老年人同樣享受以上補助標準。已經納入重度殘疾人托(安)養工程的老人,按現行重度殘疾人托(安)養政策保障,不再給予補助;享受入住養老機構補助的對象不再給予養老服務補貼。
對樂清市戶籍90周歲至99周歲老年人發放每人每月70元的高齡津貼,10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500元高齡津貼。實施養老服務補貼購買服務制度,對低保戶全失能的老年人每月提供價值400元的上門服務,對低保戶半失能、低邊戶全失能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中失能的老年人每月提供價值125元的上門服務。對低保戶及低邊戶老年人、獨居老年人、90周歲以上高齡對象、老年重點優撫對象每月提供價值50元的上門服務。以上三類人員中已享受殘疾人兩項護理補貼補助的不再重復享受;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應范圍的,不再享受養老服務補貼。
對于養老服務相關專業畢業的全日制畢業生入職樂清市養老機構,與機構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連續工作滿一定年限的,給予入職獎補,按照本科及以上、專科、中職畢業生分別給予個人5萬元、4萬元、3萬元的補貼,補貼分3年按第一年20%、第二年40%、第三年40%的比例給予。
對舉辦養老護理員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師(二級)、高級技師(一級)職業資格證書培訓的縣級培訓基地,按照通過考試取得資格證書補助縣級培訓基地每一個1200元、1500元、2250元、3750元和5250元。對舉辦家庭照護人員培訓的基地按照每培訓一人給予500元的標準進行補助。
提升服務非常多
養老機構建設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對新建、改建的經民政部門備案的養老機構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不含土地成本),原先給予100萬元一次性補助提升為補助投資額10%,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分3年補助,建成投入運營后補助40%,運營第二年補助30%,運營第三年補助余下30%。國有資本參與建設的經民政部門備案的養老機構享受同等待遇。提升養老項目征地政策標準,參照《樂清市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地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三款給予村集體每畝不高于10萬元的補助。對鄉鎮(街道)為主體建設的公建養老項目實行市財政補助工程總額的50%、鄉鎮(街道)自籌50%(其中柳市鎮公建養老項目市財政補助工程總額的30%、柳市鎮自籌70%)。村集體建設的養老項目村集體承擔主要建設經費,正常運營1年后市財政補助工程總額的10%、鄉鎮(街道)配套部分。同時出臺《樂清市社會慈善力量捐贈建設養老項目鼓勵辦法》,吸引社會慈善力量踴躍捐贈定向投入普惠型養老項目和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對于納入改造提升的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按照5星級標準打造,每個點最高補助60萬元,全面提升全市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的硬件設施水平。新增面向山老區現有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改造提升標準降低到4星級標準進行打造,補助政策上限不變。
對于康養聯合體的建設按照總投入實行溫州市補助三分之一、樂清市也補助三分之一、各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建設補助。對于養老機構設立康復室有關康復器材添置按照總金額的50%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標準進行補助。同時,出臺《樂清市醫療康復保障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大醫康養扶持政策。
民辦及公辦(建)民營養老機構內設持證運營的護理院(護理中心、安寧療護中心)、醫務室(護士站)繼續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的建設補助,并擴展到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正常運營的給予每年6萬元的運行補助。
根據《浙江省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實施辦法》規定,在現有樂清市養老服務補貼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調整和完善樂清市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實施更精準的服務對象范圍和更高標準的服務內容,6月底出臺《樂清市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實施細則》,用福彩資金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醫、康復、護理、巡防關愛等居家養老上門服務。
新增項目早知道
建設家庭養老床位,鼓勵有資質的養老服務機構將專業照護服務延伸到老年人家中,對納入機構日常管理的家庭養老床位,參照養老機構享受運營補貼政策,建設補助按照每張床位3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對于已享受生活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的,按照每張床位2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對規模化、品牌化發展的家庭養老床位實行以獎代補,服務機構實際服務家庭養老床位達到50張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出臺《樂清市老年食堂助餐配送餐實施方案》,實施居家老人食無憂工程,解決居家養老老年人就餐困難問題,打造數字化助餐服務應用,實施精準補助,加大政府補助力度,形成政府補一點、村(社區)集體出一點、老人自身承擔一點的良性循環,保障老年食堂助餐配送餐可持續性。
對于民辦養老機構或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由運營方投入改建的認知障礙照護床位,每張床位按照5000元,最高不超過認知障礙照護專區創建審定金額的50%予以補助,公建公營養老機構改建認知障礙照護床位的由財政承擔經費。
為進一步轉變老年人及家屬養老觀念,樂清市將通過政府補助提升老年人養老消費水平,扭轉過去的被動消費到今后的主動消費。在實施困難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補助制度的基礎上,新增實行星級民辦養老機構入住老人補貼制度,對五星級養老機構,每人每月補助300元;四星級養老機構,每人每月補助200元;三星級養老機構,每人每月補助100元。其中,接收半失能老人、失能失智老人入住的,在以上補助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疊加補助50元和100元。
新增養老護理員崗位補貼制度,對持證養老護理員(已享受入職獎補的除外)在樂清市養老服務機構工作的按照初、中、高等級標準每年發放3000元、5000元、8000元的崗位補貼,連續補助3年。
本文標題:浙江:樂清市養老服務新政干貨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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