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擊!黑龍江14件涉養老詐騙犯罪案件集中宣判!
時間:2022-10-01 13:45 來源: 作者:小佳 173人瀏覽
為有效打擊整治養老詐騙犯罪活動,堅決遏制以養老為名欺詐老年人的各類犯罪行為,形成有力震懾,6月23日,黑龍江省法院組織哈爾濱市阿城區法院、尚志市法院、鶴崗市向陽區法院、密山市法院、同江市法院、齊齊哈爾市鐵鋒區法院、肇東市法院、南岔縣法院、克東縣法院、雞東縣法院等10家基層法院和哈爾濱中院、雙鴨山中院2家中級法院集中宣判了14件養老詐騙犯罪案件。其中詐騙犯罪案件7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案件7件,涉案金額高達8425萬余元。法院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對23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4年至6個月不等刑罰,并處罰金。
本次集中宣判聚焦投資養老項目、銷售養老產品、代辦養老保險等為名實施的非法集資、詐騙犯罪。一些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網絡知識不足、辨識能力不強等特點,利用虛假承諾、產品推介、高息返利等各種手段設置陷阱、誘導投資及繳費,假借養老之名實施上述犯罪。
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省法院堅持宣傳教育、依法打擊、整治規范三箭齊發,依法嚴懲養老詐騙違法犯罪,對于造成嚴重經濟損失以及其他嚴重后果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案件,堅決依法從嚴懲處;加大對罰金、沒收財產的適用及執行力度,從經濟上嚴厲制裁犯罪分子;積極制發司法建議,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涉詐亂象問題,不斷推動專項行動走深走實,堅決遏制養老詐騙犯罪蔓延。
典型案例
1.交錢就能辦退休真有這好事兒?
基本案情:2017年11月至2021年6月,被告人潘某某在黑龍江省湯原縣、鶴崗市向陽區、興安區、南山區、東山區等地謊稱可以幫他人辦理退休,以需要好處費、手續費、補交養老保險費為由騙取63名被害人合計730萬余元。其中29名被害人系被告人張某某在明知潘某某無能力為他人辦理退休的情況下介紹給潘某某,并為潘某某提供擔保,涉及金額211萬余元。
裁判結果:鶴崗市向陽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潘某某、張某某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本案系共同犯罪,潘某某系主犯,張某某系從犯,依法對張某某從輕處罰。遂以詐騙罪分別判處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四年和七年,并處罰金。
2.投資加盟夕陽紅保健品商店可能上當!
基本案情:2017年4月,被告人王某某在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未取得金融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其經營管理的集賢店、紅興隆店、三利店、饒河店、七馬路店、五中店、寶清店、寶山店等8家夕陽紅保健品商店,在被告人于某某等8名店長的參與下,以與國康公司簽訂《加盟協議》、每月返還扶持金的名義,以明顯高于銀行存款利息為誘餌,通過召開產品推介會、播放宣傳視頻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宣傳。至2018年12月,向431名社會不特定人員吸收存款共計1687萬余元,返還581萬余元,造成損失1098萬余元。
裁判結果:寶清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等9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判處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刑罰,并處罰金。宣判后,曹某某等3人不服,提出上訴。雙鴨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3.利用工作便利騙取養老保險費防不勝防!
基本案情: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被告人楊某在擔任雞東縣興農鎮農村養老保險協理員期間,利用工作便利,以幫助參保人員代繳養老保險費名義,騙取31名參保人員養老保險費共計65萬余元,所得錢款被楊某用于網絡賭博和償還網貸。
裁判結果:雞東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
法官提示
切勿輕信穩賺不賠無風險、高收益等宣傳噱頭,不要投資無實際業務或業務不清、風險不明的項目,其經營模式往往是以新還舊或拆東補西,容易發生卷款跑路、資金鏈斷裂等風險。同時,要警惕不法分子關于代辦養老保險、辦理退休等虛假承諾,通過正當途徑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此提醒廣大老年朋友,謹記選擇正規金融機構,結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在專業人員的建議和指引下理性投資。此外,家庭和子女應加強與老人的情感交流和關心關愛,積極科普防詐知識,讓老年人護好自己的錢袋子,安享晚年。(來源:黑龍江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