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升級養老服務業扶持政策
時間:2022-10-01 13:49 來源: 作者:小佳 人瀏覽
本輪疫情發生以來,面對嚴峻復雜的疫情防控形勢,全市166家在業養老機構全面實行封閉管理。受疫情沖擊,養老機構普遍收入減少、成本增加,服務和運營受到一定影響。為穩定養老服務行業預期,促進養老服務事業平穩健康發展,在江蘇省下達養老機構億元專項紓困資金基礎上,近日,蘇州市又升級扶持政策,出臺《關于應對疫情促進養老服務業恢復發展的通知》,為全市養老服務業提供一系列政策支持。
按照江蘇省出臺的養老機構紓困政策,補貼對象為全省在民政部門備案、由社會力量舉辦或經營的養老機構,兼顧機構床位規模和入住率因素,每張床位一次性補貼1000元。為體現對小微型養老機構的紓困扶持,對補貼不足5萬元的,最低按5萬元發放。補貼資金由省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合計1.4572億元。截至4月29日,蘇州市已為符合條件的139家民營機構共計發放2147.8萬元紓困資金,其中各市(區)提供配套資金1715.7萬元。
此次蘇州出臺的升級版扶持政策支持對象為全市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含養老機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組織。
支持政策具體為:
一、鼓勵減免養老服務機構房租。對承租全市范圍國有企業(包括全資、控股和實際控制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權屬物業的民辦(含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等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月至8月共6個月租金。
二、適當增加養老機構運營補貼。對因疫情影響而導致日常運營成本較大的養老機構,有條件的市(區)可結合實際采取預發養老機構運營補貼或階段性適當上浮運營補貼標準的方式,對屬地民辦(含公建民營)養老機構應對疫情影響給予支持。
三、提前預撥政府購買服務經費。各市(區)民政部門對向養老援助對象和補助對象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組織,按照上一合同期內約定的政府購買服務經費標準,向仍在合同履行期內且后期能完成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組織,可根據實際情況預撥部分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費用。對合同期即將屆滿的居家養老服務組織,各市(區)可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四、支持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仍在合同履行期內的民營日間照料中心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只開放部分或全部服務功能的,各地按相關規定年度考核兌現運營補貼時,可以結合疫情影響程度,比照正當運營標準進行適當補助。
五、保障防控核酸檢測相關費用。養老機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組織為排查篩查新冠肺炎病毒應對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或住養老人按規定所做的核酸檢測相關費用,民辦(含公建民營)養老服務機構由各地民政部門協調財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