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是全國最早進入人口老齡化且老齡化程度最深的城市之一。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戶籍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518.12萬人,占戶籍總人口35.2%。
作為超大型城市,上海如何回應社會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
2020年12月30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上海市養老服務條例》(下稱《條例》)。
養老服務,是指在家庭成員承擔贍養、扶養義務的基礎上,由政府和社會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等服務,包括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
《條例》共15章110條內容,對養老服務發展原則與體系,養老服務設施規劃與建設,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的內容和形式、服務協調發展和醫養康養結合、長期照護保障養老服務機構與從業人員規范、扶持與保障措施、養老產業促進、監督管理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
《條例》明確,上海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筑面積應當不低于常住人口每千人四十平方米,并應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及時優化調整。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規定,上海各級行政管理部門、提供公共服務的機構和企業,在為老年人提供公共信息服務時,應當符合無障礙環境建設標準,推廣應用符合老年人需求特點的智能信息服務;同時應當充分尊重老年人的習慣,保留并完善傳統服務方式。
目前上海正加速推進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工作,這在《條例》中也有體現。
《條例》要求,上海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快推進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交通、文化等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支持已建成的多層住宅及養老服務設施加裝電梯,同時在公共活動空間增設適合老年人活動、休息的設施。
《條例》分設專章對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的內容和要求作了具體規定,包括生活照料、常用臨床護理、緊急救援、家庭適老化改造等居家養老服務;社區日間照護、短期托養助餐服務等社區養老服務;并對機構養老服務內容、入院評估制度和分級照護計劃、服務安全風險評估、老年人信息檔案管理、終止服務善后等作了明確規定。
《條例》指出,上海要推進長三角區域養老服務合作與發展,落實異地就醫結算,推動上海市老年人異地享受本市長期護理保險、養老服務補貼等待遇,方便老年人異地養老。
為健全長期照護保障體系,《條例》專設長期照護保障一章,在總結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經驗基礎上,對籌資機制、定點機構、支付范圍以及養老服務補貼的申請條件、辦理程序等予以明確;還明確了市、區兩級政府在加強基本養老服務資源統籌安排、完善相關制度,促進基本養老服務均衡發展、保障資源公平享受方面的責任。
上海市民政局二級巡視員陳躍斌表示,這是本次上海立法的首創,主要聚焦老年人群中對養老服務有剛性需求的一個群體,長期失能(含失智)老年人。
《條例》規定,上海各區人民政府按照本市有關規定,保障達到一定照護等級的老年人依申請輪候入住提供基本養老服務的養老機構。
養老服務的質量安全是社會最關注的問題之一,為此《條例》設立了監督管理專章,明確了綜合監管、備案檢查、標準管理、機構等級評定與服務質量監測、財政資金監管、非法集資監管、信用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等規定和措施,為養老服務行業健康發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這些措施,有的已經落地。如養老機構等級評定,新一輪已經于2020年啟動,年內完成200家養老機構的評定;再如日常質量監測,今年已經是第二年全面開展,全市總體平均分77.9分,同比上年提高5.1分。
為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擴大養老服務和產品供給,《條例》還對養老照護服務、康復輔助器具、智慧養老、老年宜居、養老金融等重點領域的產業發展,以及長三角養老產業協同發展,作出前瞻性指引。
《條例》顯示,上海將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納入重點發展的新興產業,支持建設相關產業園區,鼓勵科技園區布局發展智能康復輔助器具產業。
《條例》將于2021年3月20日起施行。2014年2月25日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2016年2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修正的《上海市養老機構條例》同時廢止。
本文標題:上海市養老服務條例通過,滬推動異地養老、無障礙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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