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為居家養老服務立法
時間:2022-10-01 14:20 來源: 作者:小佳 人瀏覽
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分組審議了《福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草案)》。審議中,如何提高法規的操作性成了常委會組成人員討論的熱點。
居家養老服務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據介紹,我市目前的居家養老服務還存在設施配套不到位、服務供給不足、服務質量不高、發展不均衡等問題,因此有必要制定居家養老服務法規,系統地規范居家養老服務,推動居家養老服務向社會化、專業化方向發展,為老年人的居家養老提供更好的服務。
上述草案對居家養老服務的管理體制、設施規劃與建設、供給與保障等進行了規范。
委員們審議時指出,需要進一步明確和細化政府部門的職責。比如,草案規定衛健主管部門應指導和監督基層醫療機構為行動不便的居家老人提供上門巡診服務,這個規定的出發點很好,但實施起來有困難。委員表示,現在村醫上門為患者打針一次要收取50元,社區醫生上門服務一次也要收取80元至100元,給老人帶來了經濟負擔。
委員們認為,現在福州市家庭醫生簽約率達70%,這已經不低了,但是為何很多居家養老的群眾享受不到家庭醫生的服務?家庭醫生有上門巡診這項服務,收費能不能適當降低?
針對委員們集中討論的內容,市衛健委負責人介紹,目前在我市村醫和社區醫生中,全科醫生不多。頻繁上門巡診,一方面在人員和時間上難以保障,另一方面在經費方面存在問題。
市衛健委負責人表示,接下來,衛健部門將與醫保部門對接,研究提高上門巡診的醫保報銷比例,并允許基層衛生醫療機構的補助經費直接用于這項服務,將上門巡診這件事辦好辦實。
昨日的會議還對《福州市社會信用條例(草案修改稿)》進行了二審。二審稿作了較大幅度修改。審議中,委員們圍繞什么樣的行為算失信、納入信用黑名單后如何進行修復等內容建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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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福州為居家養老服務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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