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調整困境家庭入住養老機構補助,最高每人每月3600元
北京市民政局近日公布了《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務對象入住養老機構補助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記者注意到,此次修訂對服務對象范圍、補助標準、申領方式等均有所調整。
問題一:服務對象增加了哪些人?
征求意見稿明確,困境家庭服務對象應具有北京市戶籍,補助對象在現有政策基礎上進行了進一步擴展,包含五種情況。
一是城鄉特困中的老年人或重度殘疾人;二是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高齡老年人、重度殘疾人;三是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高齡老年人、重度殘疾人;四是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年滿70周歲的老年人(含其重殘的獨生子女);五是未享受城鄉特困供養、低保、低收入待遇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簡稱其他重度殘疾人)。
需要明確的是,重度殘疾人是指持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視力、肢體殘疾人或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智力殘疾人、精神殘疾人;老年人是指年滿60周歲及以上的公民;高齡老年人是指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公民;失能、失智老年人是經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確定為失能、失智的老年人。
問題二:補貼標準有何改變?
補助按照補人頭方式進行,服務對象享受的補助資金直接抵扣入住養老機構的費用,不足部分由服務對象支付。
具體補助標準為:城鄉特困服務對象,在給予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經費基礎上,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予以補助;低保家庭服務對象,按照每人每月3600元予以補助;低收入家庭服務對象,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補助;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服務對象,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補助;其他重度殘疾人,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予以補助。
其他重度殘疾人與其失能、失智、高齡或重度殘疾的父母共同入住養老機構的,每名服務對象均按照其他重度殘疾人服務對象補助標準上浮30%執行,其中上浮部分由各區財政負擔。養老機構收費價格低于本辦法規定補助標準的,按照所入住養老機構的實際收費價格予以補助。
問題三:服務對象可入住哪些養老機構?
征求意見稿明確,為困境家庭服務對象提供服務的機構,應為二星級及以上的養老機構。對已入住二星級以下養老機構的困境家庭服務對象,在現有服務合同到期后由服務對象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統籌安排,過渡期原則上不超過兩年。
服務對象可根據自身身體狀況、經濟狀況及居住狀況,在全市范圍內選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入住。服務對象優先入住符合條件的公辦養老機構。
城鄉特困服務對象入住機構應由其監護人與養老機構簽訂入住合同。
問題四:補貼如何申報結算?
服務對象入住養老機構補貼申報程序方面,服務對象入住養老機構,由養老機構作為申請人,登錄北京市社會福利服務管理平臺進行申報,福利平臺自動受理。
困境家庭服務對象入住養老機構補助采取先服務、后結算的方式,實行每季度結算制度。在下季度第二個月月底前,區民政局將困境家庭服務的補助資金撥付至相應的養老機構法定代表人賬戶。符合補助條件的服務對象自入住之日起,按照實際入住天數享受補助。
值得注意的是,困境家庭服務對象享受入住養老機構補助資金的,不再享受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北京市民政局表示,目前該文件正在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反饋市民政局。
聯系電話(傳真):01065395961
電子郵件:bilili@mzj.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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