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將建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庫
時間:2022-10-01 14:23 來源: 作者:小通 人瀏覽
哪些人可享受政府購買的居家養老服務?哪些機構被新納入服務范圍?養老服務機構哪些違規行為將被采取管理措施,甚至暫停合同履行?新修訂的《合肥市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實施方案》對此一一予以明確。
自愿申請,個人賬戶季度清零
《實施方案》明確,具有市區戶籍且常住的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下同)低保老年人、70周歲以上空巢(無子女)老年人、90周歲以上高齡老年人,可根據實際需求自愿申請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服務對象每月可享受市值600元的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該補貼以虛擬服務額度形式,發放至市養老服務綜合平臺服務對象個人賬戶。
需要提醒的,服務對象或其委托人,可自行選擇服務機構提供服務,通過上述綜合平臺結算和管理。服務對象個人賬戶實行季度清零制度,不結轉、不繼承;過期未發生的服務和未使用的服務額度,將會被自動清零。
新增社區老年食堂等一批服務機構
此次調整之后,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的范圍也進一步得到擴大。其中,社區老年食堂、助餐點按服務規范提供助餐服務。社區康復輔助器具、居家智慧養老服務產品租售點,按協議為符合條件的服務對象,提供康復車輔助器具、居家智慧養老服務產品的購買租賃服務。
符合條件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老年人助浴點、社區老年人托養中心,按協議提供托養、助浴、助急、助醫、助購、助餐、家政、康復理療等服務,為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提供康復輔助器具、居家智慧養老服務產品的購買租賃服務。
住院超10天,補貼可支付陪護人員費用
今后,服務對象入住設立許可證有效期內或已登記備案的市區養老機構(含社區老年人托養機構),由服務對象或其委托人憑入住合同申請,經區級民政部門確認,其享受的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可用于支付入住費用。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對象連續入住醫院10天以上,由服務對象本人或其委托人憑住院證明和陪護合同申請,經區級民政部門確認,其享受的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可用于支付雇傭陪護人員費用。
市、區兩級都要建立服務機構庫
按要求,合肥市民政、衛生、市場、人社、商務等部門要制定服務機構入庫細則,分別建立康復保健、助餐、家政服務3類市級服務機構庫,每類機構原則上不少于6家、不超過20家。區(開發區)民政部門,在3類市級服務機構庫中,各選擇至少2家服務機構,建立區級服務機構庫。
接下來,合肥市還將對服務機構庫實行動態管理,接受入庫申請,每年集中開展1次審核。因機構清退、經營等原因,及時增補服務機構。每年牽頭開展1次政策實施情況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結合服務需求和市場變化,每年調整1次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項目清單。
若違規將被約談甚至暫停合同履行
不按承諾提供服務或服務質量低于行業標準;一年內多次被服務對象投訴,經核實責任在服務機構3次以上;不按規定程序錄入服務工單和結算;實際服務內容和申報服務內容不符;泄露服務對象個人信息,侵犯服務對象合法權益……服務機構存在各類違反合同約定或其他違規行為,區(開發區)民政部門將根據合同約定,采取約談、督促整改、暫停資金結算等管理措施;情節嚴重的,暫停合同履行。
提供虛假準入信息;不按規定提供服務,套取現金或將老年人服務額度轉移間接套取服務補貼資金;冒用老年人資料提供虛假服務;服務滿意率達不到90%……上述行為,被區(開發區)民政部門查實,可依法停止其服務工單申報和資金結算,暫停合同履行1個季度至1年;情節嚴重的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