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出臺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實施辦法,老年人補貼制度建立健全
時間:2022-10-01 14:24 來源: 作者:小佳 人瀏覽
城鄉三級中心建設覆蓋率達到100%;老年人補貼制度建立健全;社會辦養老機構應補盡補……近日,合肥市民政局印發了《合肥市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進一步強化基本養老服務保障,著力補齊城市居家養老和農村養老服務短板,大力推動養老機構提質增效和醫養結合深入發展,創新發展智慧養老,加快建設以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
完成城鄉三級中心建設
辦法明確,到2020年底,縣級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鄉鎮、街道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覆蓋率達到100%。同步在鄉鎮轄區內,建設2-3個村級養老服務站,已建成的城鄉三級中心要實現正常運營,為老年人提供服務。
符合條件的縣級養老指導中心、街道(鄉鎮)養老服務中心、社區(村)養老服務中心(站),給予20萬元一次性建設補貼。運營正常的縣級養老指導中心、街道(鄉鎮)養老服務中心、社區(村)養老服務中心(站),每年給予2萬元運營補貼。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依托城鄉社區養老服務三級中心向社會組織、企業購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給予政府購買服務補助。補助標準由縣(市)區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確定。
老年人補貼制度建立健全
辦法還明確,全面建立高齡津貼和低收入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制度。
高齡津貼發放對象為,合肥市戶籍,年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老人。80-99周歲高齡津貼,區(含開發區,下同)為每人每月50元,縣(市)按當地高齡津貼發放標準執行。100周歲以上高齡津貼,每人每月300元,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全額承擔。
養老服務補貼對象為合肥市市區戶籍的70周歲及以上的低保、空巢(無子女)老人和90周歲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政府購買的價值600元居家養老服務。
縣(市)城關鎮戶籍的70周歲及以上的低保、空巢(無子女)老人和90周歲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政府購買的價值100元居家養老服務。
縣(市)城關鎮以外縣域地區戶籍的70周歲以上的低保、建檔立卡貧困老年人,每人每月給予50元養老服務補貼,采取惠農一卡通方式支付。
社會辦養老機構應補盡補
辦法還明確,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養老機構應補盡補,補助方式包括一次性建設補貼、日常運營補貼、貸款貼息補助等。
對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養老機構,按照實際新增床位數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一次性建設補助不包括公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機構、老年醫療機構、老年住宅、老年社區等)。床位數300張以下的新建社會辦養老機構,正常運營1年后,按每張床位2000元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床位數300張及以上的新建社會辦養老機構,正常運營1年后,按每張床位5000元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社會辦養老機構擴建床位參照執行。
社會辦養老機構(不包括公辦養老機構、老年醫療機構、老年住宅、老年社區等)正常運營第2年起,由市民政局組織實施第三方評估,按實際入住自理型老年人數給予每張床位每年2400元運營補貼,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務的,給予每張床位每年3600-7200元運營補貼,所需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
社會辦養老機構從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用于養老機構建設的,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0%給予貸款貼息補助。
此外,對養老機構內設醫務室、護理站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的,也給予一定補助。
創新發展智慧養老
辦法還要求,推進養老智慧化建設,對通過驗收的省級示范標準的智慧養老機構、省級智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示范項目,以及符合《安徽省智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模式建設規范》要求的養老服務三級中心給予補貼。
對創建達到省級示范標準的智慧養老機構、智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示范項目,給予不少于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創建達標的社會力量運營的智慧養老服務三級中心,其一次性建設補貼和日常運營補貼標準在原標準的基礎上適當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