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刑,
人在牢中坐,養老金還在領
判了緩刑
人在家中坐,養老金還在調
人沒了
家屬家中坐,養老金依然還在領
……
這符合法律的規定嗎?
答案是:不符合!
根據相關規定,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人員,在押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期滿后方可按照服刑前標準繼續發放,并參加以后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但是
贛州市檢察院在協助相關單位查詢被判拘役及有期徒刑人員的相關情況時發現,部分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繼續領取養老金。例如,1950年出生的李某某在被判刑之前已達退休年齡,在一年的服刑期內養老金未停發,累計6.5萬余元;1968年出生的陳某某,在服刑期內達到退休年齡,累計領取養老金6.5萬余元。
此外,在調查中還發現,在養老金發放過程中,還存在被判處緩刑的人員在緩刑期間照常調整養老金的現象,以及城鎮職工死亡后,其親屬長期冒領養老金的現象。
違規領、違規調、冒領養老金
不僅造成國有財產的損失
侵害國家利益
也損害了社會公平
危害了司法正義和嚴肅性
檢察官作為社會公共利益的代表
不能坐視不管
經過多方摸排和調查取證,贛州市檢察院依法向相關部門發出了檢察建議,建議主要有三點:
?追回違規發放的養老金
?對養老金發放工作進行全面排查
?建立基本養老金管理協作聯動機制
不僅如此,贛州市檢察院充分利用上下一體辦案機制,加強對基層院辦案指導,對排查中發現的涉服刑人員養老金管理問題線索,立案審查、逐一列明已調查核實的事實。截至5月底,全市兩級檢察院共摸排線索21件,立案19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3件。
效果怎么樣?
收到檢察建議后,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對全市死亡及涉刑人員冒領養老金情況進行了全面排查,形成合力。共排查出468人冒領養老金,現已追回427人冒領的養老金170.25萬元,目前正對其余41人冒領養老金進行追繳。其他相關排查工作也在繼續進行。
相關法律法規對養老金管理有清晰規定
出現上述現象的主要原因
在于部門信息壁壘
社保等部門收集
刑事案件、人口信息等
方面的數據渠道窄
與相關部門的溝通還不暢
為切實解決死亡及涉刑退休人員信息收集渠道窄、養老保險待遇處置滯后的問題,堵住養老金管理漏洞,市政府召集有關部門召開了信息共享協調會。
經溝通協調,自2020年5月起,死亡登記及火化人員數據實現互通。同時,由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印發贛州市涉刑人員信息共享工作機制的通知》,各部門間每月定期通報服刑人員信息情況。
實現刑事案件、人口信息等方面的數據信息共享,避免各部門間的信息壁壘影響基本養老金基金的正常管理。養老保險領域信息共享機制已初步建立。
提問
養老金這事兒和檢察院有什么關系?
當然有
這是檢察機關在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
如果您發現有損害公共利益的現象
可以向檢察機關舉報
檢察官一定會
維護大家的合法權益
本文標題:贛州400多人坐牢還領養老金?檢察機關:退錢!
本文出處:http://www.xinyite.cn/news/news-dongtai/9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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