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政府辦公廳印發《成都市養老服務機構綜合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其將適用于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養老照料服務的養老機構、居家社區養老機構。《辦法》在監管內容、監管主體及分工、監管方式、監管準則四個方面作出明確,推動養老服務行業高質量發展。
《辦法》明確,將依法打擊無證無照從事養老服務的行為,對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以市場主體名義從事養老服務經營活動的,按照《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的有關規定查處,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服務機構名義開展養老服務活動的,由民政部門依法查處,未經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擅自以事業單位法人名義開展養老服務活動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從業人員作為養老服務行業的主要參與者,《辦法》對其專業性、規范性做了明確規定,養老服務機構中從事醫療護理、康復治療、消防管理等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相關職業資格認定部門應依法依規加強執法檢查,依法依規從嚴懲處養老服務機構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并建立完善行業黑名單制度。
服務主體退出監管是《辦法》另一亮點,將依法完善養老服務機構市場主體退出機制,指導養老服務機構妥善做好服務協議解除、服務對象安置等工作,切實保障服務對象合法權益,并在養老服務機構終止服務后,應當依法清算并辦理注銷登記,加強對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退出財產處置的監管,防止因關聯關系、利益輸送、內部人控制等造成財產流失或轉移。
此外,《辦法》明確了民政、教育、公安等19個部門職責分工,各職能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業務指導和監管職責,實行清單式監管,監管事項、措施、依據、流程、結果向社會公開。其中,民政部門要依法負責牽頭協調同級各部門,加強對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服務質量等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同時會同消防救援、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抓好養老服務機構消防安全工作,建立隱患、整改、責任三張清單,對重大火災隱患要掛牌督辦、推動整改。
在監管方式及監管準則方面,《辦法》指出,要堅持行政執法與多元監督相結合的原則,營造政府主導、機構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四位一體監管格局,并以綜合考核、監督檢查規范、信息共享、協調聯動、依法依規處置五項作為監管準則。
本文標題:四川:成都將建立完善養老服務行業黑名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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