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每個國人養老福祉的重磅意見發布!2022年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面向社會公眾發布《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2】7號),正式推出適合中國國情、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制度,以此來實現對養老保險的補充功能。
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
根據《意見》內容,個人養老金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適用人群——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
管理制度——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
繳費標準——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人社部、財政部后續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適時調整繳費上限;
資金用途——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資金用于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參加人可自主選擇;
領取標準——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國家規定的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參加人死亡后,其個人養老金賬戶中的資產可以繼承;
優惠政策——國家制定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并依規領取個人養老金。
本次推出的個人養老金制度繳費年度上限為12000元
總體來看,本次發布的個人養老金制度是國家為了應對日益嚴峻的老齡化問題、解決日益加重的養老金負擔所做出的積極嘗試,通過自愿參加、稅收優惠等政策內容積極引導有余力、有意愿的人群參加個人養老保險,同時通過設定繳費上限、領取規則等盡可能保證社會公平性(尤其是避免為了避稅而超量繳納個人養老金等情況)。
個人養老金制度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積極嘗試
目前《意見》中暫未明確指出稅收優惠等具體措施的實施辦法,但綜合2018年推出的《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等文件,養老金個人賬戶及其投資產生的收益可以抵扣或延遲繳納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調節的方式引導社會群眾加大個人養老金的投資力度。
個人養老金將是對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
從全球經驗來看,發展個人養老金第三支柱對于增加養老資產積累,降低居民對基本養老保險的依賴度,進一步豐富資本市場長期資金來源都將發揮積極作用。我國首次推出的個人養老金制度仍需要長期的修訂與完善,但邁出第一步的積極意義不言而喻。
本文標題:事關每個國人養老福祉!國務院發布個人養老金制度!
本文出處:http://www.xinyite.cn/news/news-dongtai/17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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