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吳軍林 解強民 濟南報道
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根據《意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個人養老金與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相銜接,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
山東財經大學經濟學院勞動經濟學副教授張金英接受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采訪表示,早在2018年,我國就開始推動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戶,《意見》的出臺,適應了社會發展和養老需求,是對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而不是替代,有多重利好。
張金英說,目前我國正在建立健全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一是基本養老保險,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已經覆蓋10億多人,基本養老保險有強制性,但很多人按最低檔、最低年限進行繳費,最終拿到的養老金不高;二是職業養老金,即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覆蓋面較窄,以央企、國企和一些大型民企為主,只能滿足少部分人的養老需求;三是商業養老金,其在國家養老金結余中,占比微乎其微,而且群眾對商業保險的認可度也不一樣,所以亟待發展。
養老保障是老百姓關心的大事,在目前的背景下,很多人產生了對養老更高的需求。張金英說,國家推出對個人養老金制度適應了群眾需求,如果個人感覺養老金不足,可以自愿參加,增加養老保障。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
根據《意見》,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對此,很多網友關心,個人養老金跟自己在銀行存款有何區別?
張金英說,《意見》明確了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實行封閉運行,除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支取,專款專用可確保參加人享受長期穩定的養老保障。
另外,《意見》規定參加人可以用繳納的個人養老金在符合規定的金融機構或者其依法合規委托的銷售渠道購買金融產品,并承擔相應的風險。張金英說,這些金融產品會經過嚴格把關挑選,相比于自行挑選理財產品,相信在安全性上會有更大保障,既保障參加人的資金安全,又能兼顧盈利性,而且參加人可以自愿自主進行選擇。
《意見》說國家制定稅收優惠政策,也是我們期待的一個利好消息。張金英說,雖然目前尚未就此制定細節,但預計會進行個人所得稅減免,或在投資收益的稅收上進行減免。
張金英認為,個人養老金制度建立后,會對前兩大養老支柱形成很好的補充,使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更加健全,養兒防老、以房養老等觀念也會有所改變。
本文標題:個人養老金發展意見出臺,專家解讀:是現有養老制度的補充,不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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